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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南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关于规范实验教学的规定
发布日期:2016-09-14 19:39   浏览次数:
学校重视实验教学与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,高度重视实验环节师生安全保障。具体规定如下:
1. 理化生学科教师,每学期要以年级为单位,统一演示实验和动手实验,学期初要统一申报实验类型与个数,备课时要有实验的相关内容。
2. 实行实验申报制度。实验教学前两天要以书面形式(实验申请单)向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实验室申报,以便实验人员积极准备相关实验,避免资源及场地冲突。
3. 实验申报列入教学人员教案检查内容,也作为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管理之外,工作量计算的重要数据(凭实验申请单)。
4. 在实验室进行学生分组实验时,任课教师要给予学生具体指导,避免发生安全事故,实验室管理员在分组实验时要坚守岗位,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,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5. 未按本规定办理的相关人员,按照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予以认定处理。 (责任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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