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主页 > 规章制度 >
中南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关于劳动纪律的规定
发布日期:2016-09-14 19:33   浏览次数:
1. 教师不得缺课,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,不得随意延长教学时间。
2. 禁止在授课期间接听电话。不得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、打牌。
3. 禁止私自调课,禁止侵占其它学科的教学时间或让出自己的教学时间,禁止年级组和教师个人随意更改授课时间,禁止年级组和教师个人将规定教学时间挪作它用。
4. 课前两分钟预备铃响后必须到达教室(安装课件还应提早到达),注视学生做好课前准备,了解学生出勤情况。课后要了解缺席学生的去向,督促值日干部登记和报告。力求准确评价课堂教学状况。
5. 教务处每天对以上情况进行巡视检查,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在专用表格中,每两周进行一次情况通报。同时,在学生问卷调查中也将进行本项内容的调查。
6. 凡因工或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及安排他人代课的老师,必须向教务处主任提出申请,由教务处课程管理员开具《调(代)课通知单》方可实施,否则一律视为责任事故。
7. 请假批准的权限是:1天以内:由教务处主任审批;2—3天由教学主管校长审批;三天以上,五天以内,由校长审批。一周以上,由中南大学人事处审批。请假应 履行书面手续,特殊情况允许口头请假,但事后应补上请假手续。请假手续应先交教务处,调(代课)完成后,以月份为单位交办公室作为计算考勤的依据。
8. 违反上述规定的,将按照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予以认定处理,并与年度考核挂钩。 (责任编辑:admin)

Copyright © 2019 中南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版权所有

地址:湖南长沙岳麓区麓山南路 邮编:410083 电话:0731-88830475/8887656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