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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宏远生暂行管理条例》的补充规定
发布日期:2016-09-01 17:18   浏览次数:
中南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文件
中大实中[2005]10号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关于《宏远生暂行管理条例》的补充规定
 
根 据我校《宏远生暂行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结合我校近年来宏远生管理的实际情况,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,让每位学生在现有的基础上都有一个目标,使学习成绩有 较大的进步,并保证宏远生待遇的实效性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,现就《宏远生暂行管理条例》作出如下补充:
  1. 高中宏远生必须严格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和《宏远生暂行管理条例》(含本规定)以及学校的有关纪律要求。
  2. 高中年级每学期按月考、期中、期末、子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的成绩合并计算的结果进行年级排序(计算比例原则上按月考20%、期中30%、期末40%、学科竞赛10%试行)排入年级前20%的学生原则上定为下学期的宏远生(宏远生的名额学校有权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调整),宏远生根据排名先后确定享受不同层次的宏远生待遇。
  3. 高中年级每学期按月考、期中、期末、子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的成绩合并计算的结果进行年级排序(计算比例原则上按月考20%、期中30%、期末40%、学科竞赛10%试行)排入年级前20%以后至60%以内的学生原则上定为下学期的教改生,享受教改生待遇。
  4. 高中年级每学期按月考、期中、期末、子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的成绩合并计算的结果进行年级排序(计算比例原则上按月考20%、期中30%、期末40%、学科竞赛10%试行)排入年级60%以后的学生原则上定为下学期的普通生,按普通生标准缴费入学。
  5. 高中年级进行文理分科时,按分科前学期按月考、期中、期末、子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的成绩合并计算的结果进行年级排序(计算比例原则上按月考20%、期中30%、期末40%、学科竞赛10%试行)的宏远生、教改生、普通生名额作为以后每学期的指标数核定,享受相应的待遇。
  6. 高中年级新增优秀学生时,需参加相应年级
  7. 宏远生在宏远班学习一个学期后,年级排名在前60名者,下学期方可享受宏远生待遇;61名至100名者可按教改生的收费标准缴费继续在宏远班学习,100名以后者自动下浮到教改班学习(对其编班由学校决定),而且按教改生或普通生收费标准缴费入学。
  8. 本年级教改班的学生如果在年级排名进入前100名者,可进入宏远班学习,进入前60名者可同样享受宏远生待遇。
  9. 凡严重违纪、影响恶劣的宏远生无论成绩如何,学校有权直接取消宏远生资格和待遇,并作出从严处分。教改生或普通生违纪按《中学生守则》及有关规定及时处理。
  10. 对于年级排名在180名以后者,在下学期入学时,一律以普通生的缴费标准入学。
  11. 此协议为学校会同家长约束同学认真学习,奋发向上。
  12. 本协议一式三份,学校两份,学生持一份。
  13.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。
 
家长姓名_____________
 
学生签名_____________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校盖章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2005年     月    日 (责任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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